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部门概况 >> 部门职责 >> 正文

组织人事部工作职责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9-07-10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组织人事部在学院党委领导下,主管学院组织、人事、离退休等工作。

(一)负责贯彻党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,搞好组织体系建设和机构改革工作。

(二)负责安排部署全院党建工作,抓好日常党建和党员发展教育工作。

(三)负责指导和检查各党组织党建工作,开展创先争优和评比表彰活动。

(四)负责全院各单位目标任务下达和考核评比奖惩工作。

(五)负责全院干部队伍建设,做好干部选拔任用、培养培训、教育管理工作。

(六)负责教职工(含计划外用工)工资确定发放和奖惩,依法依规管理劳资和社保医保工作。

(七)负责人事工作,做好人员调入调出手续办理和内部人员岗位聘用、岗位调整,做好人事、干部、党员统计上报工作。

(八)负责全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。

(九)负责人才工作和各类先进推荐评选工作。

(十)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

(十一)负责出国(境)人员证件管理和政审工作。

(十二)负责全院离退休人员手续办理、社保、医保、慰问、丧葬等协调服务管理工作。

(十三)负责关工委、老科协办公室相关工作。

(十四)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