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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老教师实行阶梯式基本工作量标准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8-09-05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
《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对老教师实行阶梯式基本工作量标准的意见(试行)》已经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
附:关于对老教师实行阶梯式基本工作量标准的意见(试行)


宝鸡职业技术学院

201895


宝鸡职业技术学院

关于对老教师实行阶梯式基本工作量标准的意见

(试行)


为体现对老教师的人文关怀,学院决定对现行《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》中规定专职教师每学年完成360课时的基本工作量予以调整,对老教师实行阶梯式递减基本工作量标准,具体意见如下:

一、老教师界定

根据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制度,学院确定男性专业教师55周岁以上(不含55周岁),女性专业教师53周岁以上(不含53周岁)为老教师。

鉴于老教师因长期在教学一线辛勤工作,精力自然衰退的实际,逐年减少一定教学工作量,适当照顾老教师,体现组织关怀和学院人文精神。

二、实行阶梯式基本工作量

1.男教师。从55周岁以上(不含55周岁)起至退休前,每学年在现行360课时的基础上减少30课时。

2.女教师。从53周岁以上(不含53周岁)起至55周岁退休前,在现行360课时的基础上,每学年减少30课时。具有高级职称55周岁申请延迟退休的女老教师,从56岁开始与同龄男老教师执行同一基本工作量标准。

三、几点说明

1.老教师阶梯式工作量实行以后,学院提倡身体状况良好的老教师多代课,发挥专业特长,为学院多做贡献;

2.老教师工作量减少以后,多代课时按超工作量计算;

3.老教师减少课时以整学期为单位计算,中途到龄不予变更;

4.本意见从2018年9月1日起实施,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