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部门概况 >> 部门职责 >> 正文

工资社保科干事岗位职责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9-07-18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工资社保科干事岗位职责(一)

1.负责学院财政工资统发系统的管理工作。

2.负责学院教职工工资造表发放签批工作。

3.负责学院教职工各项福利、津补贴的审核、发放落实工作。

4.负责学院教职工丧葬费、抚恤金、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、60年代精简人员生活费、伤残补助金的审批、年检和发放工作。

5.负责学院离休人员财政工资统发系统及离休人员年报的管理工作。

6.负责学院教职工退休及延迟退休管理工作。

7.负责学院工资日常各类统计、劳动年报、工资年报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。
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工资社保科干事岗位职责(二)

1.负责教职工养老保险、职业年金、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工伤保险的申报及养老保险网上经办系统的管理工作。

2.负责学院在职、离退休教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增减、基数调整及单次住院补助报销管理工作。

3.负责人社局离退休费管理系统及退休证的办理发放工作。

4.负责学院教职工工伤申报认定工作。

5.负责在职教职工医疗补助申报工核算作。

6.负责编外用工养老金、医疗门诊费核发、住院报销管理工作。

7.负责编外用工人员工资发放,与劳务派遣公司对接,办理学院编外用工人员各项社保工作。

8.负责学院公益岗位的管理工作。
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